【三板快讯】分层标准或生变 三板企业“出招”冲刺

       新三板分层新政在三板企业中“一石激起千层浪”。(详见1月22日《股转会议讨论新三板分层 标准三对标1.29做市限期》)

  面对可能到来的分层方案变化,券商等中介机构人士以及准备冲刺创新层的企业也在按照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做准备,上演最后的“生死时速”。

  临时补救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得的情况来看,未来分层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相比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从获取的消息来看,目前分层标准在准入条件方面并没有较大的修改,仅是针对一些条件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设定和细化。

  首先是标准一。标准一要求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这一标准的时间节点有所细化,确定200人的要求是时点数,即4月30日前的3个月日均股东有200人。

  另外,原先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中,在达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 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而最新修订中,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另外,针对争议较大的标准三也有进一步的要求。

  此前标准三要求为,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此次讨论中,标准三中6家做市商为时点数,同样是以4月30日为节点。目前对于市场影响较大的一项变化是,通过标准三登陆创新层的挂牌企业以4月30日为最后时点,必须最少要提前60个转让日开始做市,按此计算的话,1月29日成为冲击创新层企业的最后时间点。

  尽管准入标准没有发生改变,但时间节点的确定已让券商等中介机构和挂牌企业如临大敌。

  记者了解到,上周会议结束后,部分券商已开始对自己的客户进行排查,对还能在1.29节点冲击创新层的企业进行“抢救”。

  “我们上周三晚上就开始拿客户资料与最新的情况做对比了,目前内部意见是能冲击一家是一家,当然前提是企业有冲击创新层的意愿。”沪上一家券商新三板业务部门人士表示。

  “从上周三出这个消息到1月29日不过短短一周的时间,如果还没转变成为做市转让方式的企业通过标准三来登陆创新层是没有可能了。所以实际上我们可以补救的企业数量非常少。”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成长企业融资部的人士表示。

  建议延后挂牌

  除了已挂牌公司,在1月29日之后4月30日之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进入创新层的难度或更大。

  根据股转系统分层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其准入标准为:标准一,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标准二,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年期审计报告;标准三,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记者了解到,如果是新挂牌企业登陆创新层,企业在申报挂牌时,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就该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标准自动判断,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直接进入创新层。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新挂牌企业是4月30日之后新挂牌的公司,并非近期的新挂牌公司。

  “首先1月29日后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即便挂牌的同时便选择做市的转让方式,依旧很难满足提前60个转让日开始做市的要求。”前述沪上券商人士表示。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称,“退一步讲,即使标准三的时间节点要求没目前了解得这么严格,另外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以及同时满足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也很难达成。所以我们建议客户最好晚点挂牌。”

  针对这一情况,华中地区一家大型券商场外市场部的人士告诉记者,会与客户商量,如果想冲击创新层的话,建议4月30日之后再挂牌,利用新挂牌企业的通道,这样要求要容易很多。

  不过,一切情况最终都需要通过股转系统发布的分层方案定稿来证实,但定稿迟迟无法公布也引发了一些市场人士的猜想。

  截至1月26日,距股转系统发布分层征求意见稿已2个月时间,距征求意见截止也已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

  结合近期曝光的一些数据,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指标和数量指标应当不会有改动,最大的变数可能就是一直不明确的时间界点。财务指标和数量指标好比是考试的标准答案,而时间界点就好比分数线,分数线可高低调节。股转若希望进创新层的企业少一些,就把时间界定紧一点,若希望进创新层的企业多一些,就把时间界定松一点,而这也有可能是股转迟迟不公布最终分层方案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