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特色小镇建设自国家出台鼓励政策后便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据记者了解,河北、山东、江西等多个省份目前均已出台特色小镇实施计划,数量众多的小镇项目、巨额资金的投入成为其共同特点。
面对如火如荼的特色小镇建设,一些专家提醒,特色小镇建设不能“过火”。
在1月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也表示,实施“千企千镇工程”关键是要坚持自主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不能搞“拉郎配”,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更多依靠市场主体参与特色小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同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提出,要避免特色小(城)镇建设“穿新鞋走老路”,特色小(城)镇不是“脱实向虚”,搞形象工程,搞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造城运动。
特色小镇密集上马
时间仅仅过去半年。
2016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曾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到2020年争取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
从目前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省份对特色小镇建设抱有极大的热情。
如浙江提出,未来3年该省将重点培育100个特色小镇,其中仅首批37个特色小镇创建对象3年投资就达2400亿元左右;根据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山东省同样计划创建100个左右的特色小镇,同时规定原则上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同样提出要建设100个特色小镇的还有河北省,其计划每个特色小镇投资20亿元以上。
除目标设定外,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一些地方政府更表现出不遗余力的支持,如某省就表示将整合政策、资金等进行重点支持。
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而如何在发挥好作用的同时,不“过界”干预,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的表现也引发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忧。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表示,部分地区在政府部门强烈干预下,建形象、树标干、政绩工程的特点非常明显,这是需要警惕的苗头。
实际上,对于这一苗头,国家早有注意并提出,在实践中,各地务必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不要大包大揽、一哄而上,更不能“东施效颦,千镇一面”。
资 金 从 哪 里 来
从目前来看,浙江省首批特色小镇建设投入的资金金额最多,那么这部分资金从哪里来?浙江给出的答案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河北的做法与此相同,“鼓励以社会资本为主投资建设特色小镇”,具体为,每个小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注重引入龙头企业,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鼓励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的发展模式。
政府投入特别是财政补贴也是特色小镇建设资金来源的一部分。如河北省规定,对符合中心村申报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按照全省中心村建设示范点奖补标准给予重点支持,并纳入中心村建设示范点管理,对中心村建设示范县(市、区)再增加100万元奖补资金,专门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财政支持将发挥重要作用。”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特色小镇项目启动阶段,20%到40%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资金投入。”
银行等金融机构亦被寄予厚望。如住建部曾于去年10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农发行各分行要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特色小镇的特色产业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在特色小镇优先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和优先发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助推特色小镇进行科技创新。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而发放的贷款,要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尽可能为其提供优惠利率。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特色小镇融资模式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例如,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存在较为充裕的市场参与主体,社会资本的撬动较为容易,而民营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在资金投入上面临更大困难。
风 险 值 得 警 惕
浙江省有关部门预计,首批37个特色小镇在今年可实现税收收入190亿元左右。而目前,特色小镇建好后是否会产生相应的收益,恰恰是很多人关心的风险之一。
冯奎表示,特色小镇未来发展如何、是否有业务、是否会产生效益、能否可持续发展下去,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刘志峰则表示,尤其对运营商而言,要考虑特色小镇的投入周期和收益回报,规避其中的风险。
记者注意到,目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对特色小镇进行贷款支持,在个别地区贷款金额超过百亿元。
“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后续还款来源不确定,这些都是银行的顾虑所在。”某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企业贷款建设特色小镇的,我们会重点考虑其项目运营维护的能力、财务可持续的能力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贷款的发放是有一定门槛的。”
考虑到贷款投入规模的巨大,一些银行目前也正考虑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资金置换等形式,抱团支持特色小镇建设,以期降低贷款风险。
事实上,国家相关部委也已注意到在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可能会给银行带来风险,并已采取相应措施对银行的权益予以保障。如《通知》中就提到,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农发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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