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再获金融支持

文章来源于:中国企业报

特色小镇新年再次迎来好消息。日前,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国家开发性金融将大力支持小城镇建设。对进入小城镇项目储备库的特色小镇、重点镇优先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在《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中,专家指出,随着市场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特色小镇等小城镇建设运营及投融资模式、金融模式的创新,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将应运而生。

  将重点支持全国3675个重点镇、127个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相关融资需求巨大。根据国开行的预测,仅浙江省建设70多个特色小镇的融资需求就超过5000亿元。当下,尤其迫切需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开发性金融支持作为推动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手段,也将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将优先支持住建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127个特色小镇。

  同时,为了落实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还将大力支持全国3675个重点镇建设,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完善一般小城镇的功能,将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小城镇打造成特色小镇。

  据了解,国家开发性金融在支持小城镇建设方面还将与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着力推进大别山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基本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院、邻里中心、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环境治理等设施建设。

  此外,还将支持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厂房、众创空间、产品交易等生产平台建设,以及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

  建立小城镇项目储备库,优先提供中长期信贷

  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将建立小城镇项目储备库。各县(市、区)住建(规划)部门将加快推进本地区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制定近期建设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建设项目,确定融资方式和融资规模,完成有关审批手续。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住建(规划)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的项目对接和推荐,填写小城镇建设项目入库申报表,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汇总项目申报表,于2017年3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库。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解,今后,每年11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表,并完成项目录入工作。住建部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好的项目作为优先推荐项目。

  根据住建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建立部行工作会商制度。国家开发银行将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适时编制相应的融资规划,做好项目融资安排,针对具体项目的融资需求,统筹安排融资方式和融资总量。

  国开行各分行将会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确定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投融资模式等,共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纳入全国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库的优先推荐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国开行将研究设立特色小镇产业基金、专业债券

  创新融资模式,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也将是特色小镇金融服务中的应有之义。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日前在“2017年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暨‘千企千镇工程’启动仪式”发言中表示,国开行将坚持模式创新,满足个性化的融资需求,积极探索,规范多元可持续的融资模式,研究设立特色小镇的产业基金,特色小镇的专业债券,风险补偿机制,实施整体授信的贷款模式。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挥“投、贷、债、租、证”的协同作用,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评审等模式,推动项目落地;鼓励大型央企、优质民企以市场化模式支持小城镇建设。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类贷款业务。

  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中,中国创意研究院副院长、中青美景国际旅游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屠长风表示,推广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大大降低特色小镇的项目融资成本。随着结合各地实际和项目特点的个性化投融资服务对特色小镇的助力,也将使得金融资本与特色小镇发展相得益彰。“从资本合作意义上来说,PPP注入特色小镇将开启中国PPP项目合作的新时代,也从根本上解决了PPP模式民企或社会资本难于进入的问题”。